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徵房产税
正文内容
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而企业享受通知规定的
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文章来源:经济通中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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