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前公示
正文内容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地块
占地面积:*****.**m*
地理位置:****沙区东涌镇三沙村三沙路**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N。
土地使用权人:***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单位:**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鸿源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防护绿地(G*)、道路用地(S)和**产业园用地(混合功能用地)(M*(M/B/R)),其中**产业园用地涉及居住用途。
启动缘由: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年**月。调查单位*月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后即开始收集资料,并在****年*-*月开展了人员访谈工作和对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踏勘。通过对上述工作获取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调查地块及其周边**m范围内的历年用地情况如下:
*、调查地块内
(*)地块原权属为****沙区东涌镇三沙村经济联合社。****年之前地块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香蕉和蔬菜,历史上不存在吹砂填陆的情况;
(*)****年,****淇丰制衣有限公司取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同年开始建厂,基本建成现有构筑物,并开始进行服装生产加工活动;
(*)****年,****淇丰制衣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同年将地块内厂房和设备租赁给***雄启服装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服装生产加工活动,生产内容与淇丰制衣公司基本一致;
(*)****年,***雄启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撤离地块,同年,****淇丰制衣有限公司将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将饭堂东面的停车棚拆除,在生产车间北面搭建了*处建构筑物,分别作为冲压车间和钢卷卸货区域使用,并开始进行应急灯、LED灯具、电子镇流器、灯盘、支架的生产。同时,为便于产品对外销售,**环球电器有限公司迁入地块,该公司仅进行产品销售活动;
(*)****年,地块东北部的发电机房停止使用,该发电机房改用为杂物间;
(*)****年**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与***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征收意向;
(*)****年*月***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停产,同月完成了设备拆除和生产相关物料清理工作,之后地块闲置。
*、调查地块周边
(*)东面:地块东面原为农用地,****年***地下铁路总公司庆盛主变电所在地块东北面修建变电所时临时借用地块东面部分区域作为临时项目部;****年临时项目部拆除,仅剩余*间板房给村民用为农具仓库;****年农具仓库拆除,***锦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开始建厂生产,主要进行事防火设备的生产、销售等工作,****年***锦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搬迁,同年该公司构筑物拆除,此后该区域闲置至今。
(*)南面:地块南面一直为农用地,****年部分农用地开始清表以及填土平整,****年开始修建盛学路,其余未利用地闲置至今。无工业生产企业。
(*)西面:地块西面为农用地,****年三沙村经济**社在此修建构筑物,同年**广密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从三沙村经济**社承租厂房,****年进行翻新加建,****年该企业注销并搬离该区域,至****年该区域一直闲置;****年该区域厂房被拆除,****年-****年地块内陆续堆放有建材以及货箱,此后该区域闲置至今。
(*)北面:地块北面原为农用地,****年***地下铁路总公司庆盛主变电所在地块东北面修建变电所;****年地块西北面开始清表平整并于****年开始修建盛学路,至今该区域道路处于停工状态。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周边现状和历史上存在外污染源:地块东面的***锦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地块西面的**广密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调查地块属潜在污染地块,地块内共*个潜在污染区,为地块内生产车间和发电机房,涉及的潜在污染物有多环芳烃和石油烃(C**-C**)
三、初步采样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污染识别结果,使用分区法、系统网格布点法和专业判断进行采样点的布设,将整个地块划分为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
地块占地面积*****.**m*。将地块东部(约****.**m*)和西部邻近**广密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区域(约***.**m*)划为重点区域。采用网格布点法(**m×**m)和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该区域内布设*个土壤调查点位,*个土壤、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
非重点区占地面积为****.**m*,按网格布点法(***m×***m)进行布点,该区域内布设*个采样点,土壤、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个。由上可知,本次共需在地块内布设*个土壤调查点位和*个土壤、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同时在地块外一段时间未扰动处布设*个土壤对照点。
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年*月**-**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个点位,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个,共采集土壤样品**个,检测指标包括pH、水分、基本**项、多环芳烃(非表一*项)和石油烃(C**-C**)。
地下水样品采样工作于****年*月**日、*月**日进行,各采集*个样品(不含平行),检测指标包括pH、浊度、可萃取性石油烃(C**-C**)、重金属*项、苯系物*项和多环芳烃**项
以上采样工作中地下水多环芳烃的采集由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其余指标其余样品的采集则由**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
四、结果汇总
(*)土壤样品结果汇总
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年*月**-**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个点位,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个,共采集土壤样品**个,检测指标包括pH、水分、基本**项、多环芳烃(非表一*项)和石油烃(C**-C**)。结果显示:
重金属*项中仅六价铬未检出,其余*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各自检出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挥发性有机物**项中仅二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和*,*-二氯苯共*项有部分检出,其余**项均未检出。检出*项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半挥发性有机物**项、多环芳烃非表一*项均未检出。
石油烃(C**-C**)均有检出,各自检出的最大值均未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另外调查地块土壤整体显弱碱性,同时随土壤pH值总体随着土壤埋深的增加而下降,表层偏碱性至弱碱性,深层普遍显弱碱。
(*)地下水样品结果汇总
地下水样品采样工作于****年*月**日、*月**日进行,采集*个样品(不含平行),检测指标包括pH、浊度、可萃取性石油烃(C**-C**)、重金属*项、苯系物*项和多环芳烃**项,结果显示:
pH范围为*.*~*.*,浊度范围为***-***NTU。
重金属*项中仅汞未检出,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各自检出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IV类水质标准限值。
苯系物*项和多环芳烃**项均未检出。
石油烃(C**-C**)均有检出,各自检出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在第一类用地情形下计算的标准限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及已拟定的项目技术路线,调查地块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环境风险的角度来看,该地块按现有规划(第一类用地)进行再开发是可行的。
报名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dLC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地块
占地面积:*****.**m*
地理位置:****沙区东涌镇三沙村三沙路**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N。
土地使用权人:***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单位:**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鸿源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防护绿地(G*)、道路用地(S)和**产业园用地(混合功能用地)(M*(M/B/R)),其中**产业园用地涉及居住用途。
启动缘由: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年**月。调查单位*月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后即开始收集资料,并在****年*-*月开展了人员访谈工作和对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踏勘。通过对上述工作获取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调查地块及其周边**m范围内的历年用地情况如下:
*、调查地块内
(*)地块原权属为****沙区东涌镇三沙村经济联合社。****年之前地块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香蕉和蔬菜,历史上不存在吹砂填陆的情况;
(*)****年,****淇丰制衣有限公司取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同年开始建厂,基本建成现有构筑物,并开始进行服装生产加工活动;
(*)****年,****淇丰制衣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同年将地块内厂房和设备租赁给***雄启服装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服装生产加工活动,生产内容与淇丰制衣公司基本一致;
(*)****年,***雄启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撤离地块,同年,****淇丰制衣有限公司将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将饭堂东面的停车棚拆除,在生产车间北面搭建了*处建构筑物,分别作为冲压车间和钢卷卸货区域使用,并开始进行应急灯、LED灯具、电子镇流器、灯盘、支架的生产。同时,为便于产品对外销售,**环球电器有限公司迁入地块,该公司仅进行产品销售活动;
(*)****年,地块东北部的发电机房停止使用,该发电机房改用为杂物间;
(*)****年**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与***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征收意向;
(*)****年*月***联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停产,同月完成了设备拆除和生产相关物料清理工作,之后地块闲置。
*、调查地块周边
(*)东面:地块东面原为农用地,****年***地下铁路总公司庆盛主变电所在地块东北面修建变电所时临时借用地块东面部分区域作为临时项目部;****年临时项目部拆除,仅剩余*间板房给村民用为农具仓库;****年农具仓库拆除,***锦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开始建厂生产,主要进行事防火设备的生产、销售等工作,****年***锦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搬迁,同年该公司构筑物拆除,此后该区域闲置至今。
(*)南面:地块南面一直为农用地,****年部分农用地开始清表以及填土平整,****年开始修建盛学路,其余未利用地闲置至今。无工业生产企业。
(*)西面:地块西面为农用地,****年三沙村经济**社在此修建构筑物,同年**广密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从三沙村经济**社承租厂房,****年进行翻新加建,****年该企业注销并搬离该区域,至****年该区域一直闲置;****年该区域厂房被拆除,****年-****年地块内陆续堆放有建材以及货箱,此后该区域闲置至今。
(*)北面:地块北面原为农用地,****年***地下铁路总公司庆盛主变电所在地块东北面修建变电所;****年地块西北面开始清表平整并于****年开始修建盛学路,至今该区域道路处于停工状态。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周边现状和历史上存在外污染源:地块东面的***锦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地块西面的**广密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调查地块属潜在污染地块,地块内共*个潜在污染区,为地块内生产车间和发电机房,涉及的潜在污染物有多环芳烃和石油烃(C**-C**)
三、初步采样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污染识别结果,使用分区法、系统网格布点法和专业判断进行采样点的布设,将整个地块划分为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
地块占地面积*****.**m*。将地块东部(约****.**m*)和西部邻近**广密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区域(约***.**m*)划为重点区域。采用网格布点法(**m×**m)和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该区域内布设*个土壤调查点位,*个土壤、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
非重点区占地面积为****.**m*,按网格布点法(***m×***m)进行布点,该区域内布设*个采样点,土壤、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个。由上可知,本次共需在地块内布设*个土壤调查点位和*个土壤、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同时在地块外一段时间未扰动处布设*个土壤对照点。
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年*月**-**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个点位,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个,共采集土壤样品**个,检测指标包括pH、水分、基本**项、多环芳烃(非表一*项)和石油烃(C**-C**)。
地下水样品采样工作于****年*月**日、*月**日进行,各采集*个样品(不含平行),检测指标包括pH、浊度、可萃取性石油烃(C**-C**)、重金属*项、苯系物*项和多环芳烃**项
以上采样工作中地下水多环芳烃的采集由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其余指标其余样品的采集则由**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
四、结果汇总
(*)土壤样品结果汇总
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年*月**-**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个点位,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个,共采集土壤样品**个,检测指标包括pH、水分、基本**项、多环芳烃(非表一*项)和石油烃(C**-C**)。结果显示:
重金属*项中仅六价铬未检出,其余*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各自检出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挥发性有机物**项中仅二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和*,*-二氯苯共*项有部分检出,其余**项均未检出。检出*项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半挥发性有机物**项、多环芳烃非表一*项均未检出。
石油烃(C**-C**)均有检出,各自检出的最大值均未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另外调查地块土壤整体显弱碱性,同时随土壤pH值总体随着土壤埋深的增加而下降,表层偏碱性至弱碱性,深层普遍显弱碱。
(*)地下水样品结果汇总
地下水样品采样工作于****年*月**日、*月**日进行,采集*个样品(不含平行),检测指标包括pH、浊度、可萃取性石油烃(C**-C**)、重金属*项、苯系物*项和多环芳烃**项,结果显示:
pH范围为*.*~*.*,浊度范围为***-***NTU。
重金属*项中仅汞未检出,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各自检出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IV类水质标准限值。
苯系物*项和多环芳烃**项均未检出。
石油烃(C**-C**)均有检出,各自检出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在第一类用地情形下计算的标准限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及已拟定的项目技术路线,调查地块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环境风险的角度来看,该地块按现有规划(第一类用地)进行再开发是可行的。
报名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d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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