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矿坑镇8块和向城镇镇1块宅基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兰**矿坑镇*块和向城镇镇*块宅基地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项目单位***弘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科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块的初步调查,并已通过评审。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兰**矿坑镇*块和向城镇*块宅基地项目地块
建设地点:兰**矿坑镇和向城镇
建设单位:***弘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调查结论:查地块历史上均作为农田使用,无生产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在第一阶段调查后结束。为进一步证明地块未受污染,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处快筛检测点位,在地块外区域布设*处快筛检测点位作为对照点。根据快筛检测结果,调查地块上点位快筛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快筛检测结果基本持平,无明显差异,可证明调查地块污染风险可以接受,不需要第二阶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用于下一步的开发。
公示时间:共**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兰**矿坑镇*块和向城镇镇*块宅基地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项目单位***弘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科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块的初步调查,并已通过评审。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兰**矿坑镇*块和向城镇*块宅基地项目地块
建设地点:兰**矿坑镇和向城镇
建设单位:***弘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调查结论:查地块历史上均作为农田使用,无生产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在第一阶段调查后结束。为进一步证明地块未受污染,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处快筛检测点位,在地块外区域布设*处快筛检测点位作为对照点。根据快筛检测结果,调查地块上点位快筛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快筛检测结果基本持平,无明显差异,可证明调查地块污染风险可以接受,不需要第二阶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用于下一步的开发。
公示时间:共**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先生
相关推荐
-
李银霞10K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河南省 2025-05-28 审批项目 -
驻马店市强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舆县68.16KW分布式光伏发电
河南省 2025-05-28 审批项目 -
年产15万吨风电法兰、回转支承项目
河南省 2025-05-28 审批项目 -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2025年5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潍坊市 2025-05-28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