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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实践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妇联实验托幼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妇联实验托幼中心“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实践研究   采购项目编号:WXJYCG-****-***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妇联实验托幼中心拟对“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实践研究项目引入高校先进技术与科研指导服务,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提升师资素养,助力教师发展;凝练课程成果,拓宽辐射引领。   项目服务周期:****年*月—****年*月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深入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幼有所育”民生工程要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聚焦幼儿园课程改革与保教服务质量内涵升级,通过课程体系创新、师资素养提升、质量评价改革及成果示范推广等,努力探索“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创新模式,从而凝练具有科学性、示范性的教学改革成果,形成可推广的操作范式,为新时代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创新路径。   ***妇联实验托幼中心自****年与华中师范大学开展高校**项目以来,双方以“理论赋能实践、实践反哺理论”为原则,围绕课程建设、教师发展、家园社协同三大核心领域,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实践路径,不仅实现了课程重构、教师转型与协同创新,更探索出“高校理论引领—园所实践验证—社会**反哺”的良性循环模式,为学前教育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持续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为确保 “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实践研究项目高效实施,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我们亟需继续引入高校的先进理念、科研指导与技术服务。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专家论证,一致认为:鉴于项目的重要性以及对项目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等特殊要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关于“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实践研究项目由华中师范大学承担服务,具有延续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华中师范大学采购。   专家组成员名单:   *.许帮正:***教育科学研究院,正高,副院长   *.陈建先:***姑苏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正高,科研部主任   *.吴彩萍:***实验幼儿园,中高,党支部书记、园长   *.祝晓燕:******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正高,主任   *.王春华:原***机关幼儿园,副高,园长   *.严林:**欣林律师事务所,中级律师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省***珞喻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妇联实验托幼中心   联系人:胡梦楚   联系地址:***五星家园***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教育局部门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人:钮新颜   联系地址:***梁溪区学前街**号***室   联系电话:****-********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妇联实验托幼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妇联实验托幼中心“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实践研究   采购项目编号:WXJYCG-****-***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妇联实验托幼中心拟对“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实践研究项目引入高校先进技术与科研指导服务,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提升师资素养,助力教师发展;凝练课程成果,拓宽辐射引领。   项目服务周期:****年*月—****年*月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深入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幼有所育”民生工程要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聚焦幼儿园课程改革与保教服务质量内涵升级,通过课程体系创新、师资素养提升、质量评价改革及成果示范推广等,努力探索“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创新模式,从而凝练具有科学性、示范性的教学改革成果,形成可推广的操作范式,为新时代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创新路径。   ***妇联实验托幼中心自****年与华中师范大学开展高校**项目以来,双方以“理论赋能实践、实践反哺理论”为原则,围绕课程建设、教师发展、家园社协同三大核心领域,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实践路径,不仅实现了课程重构、教师转型与协同创新,更探索出“高校理论引领—园所实践验证—社会**反哺”的良性循环模式,为学前教育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持续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为确保 “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实践研究项目高效实施,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我们亟需继续引入高校的先进理念、科研指导与技术服务。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专家论证,一致认为:鉴于项目的重要性以及对项目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等特殊要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关于“共同生活”体验课程实践研究项目由华中师范大学承担服务,具有延续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华中师范大学采购。   专家组成员名单:   *.许帮正:***教育科学研究院,正高,副院长   *.陈建先:***姑苏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正高,科研部主任   *.吴彩萍:***实验幼儿园,中高,党支部书记、园长   *.祝晓燕:******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正高,主任   *.王春华:原***机关幼儿园,副高,园长   *.严林:**欣林律师事务所,中级律师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省***珞喻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妇联实验托幼中心   联系人:胡梦楚   联系地址:***五星家园***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教育局部门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人:钮新颜   联系地址:***梁溪区学前街**号***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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