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2日拟对桐乡利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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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 **利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建设项目 ***崇福镇,杭福**侧,经四路西侧 **利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最终形成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的生产规模。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钱塘江。 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喷塑粉尘、喷塑固化废气等。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散热器+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废切削液及金属屑、废塑粉、废抹布和手套、含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其他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焊渣、边角料、收集尘、废零部件、一般废过滤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康民东路**号***公共服务中心*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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