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南开学校旧址文物保护建筑群防雷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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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教委关于**学校旧址文物保护 建筑群防雷工程立项的批复 *****中学: 你校《*****中学关于报送**学校旧址文物保护建筑群防雷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校办〔****〕*号)收悉。为消除文物保护建筑安全隐患,根据你校立项申请和《***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号),原则同意**学校旧址文物保护建筑群防雷工程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四马路**号,*****中学现址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主体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体为*****中学,学校法人代表刘浩,项目负责人魏长童,项目责任部门为总务处。该项目拟对校内伯苓楼、范孙楼及瑞廷礼堂防雷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伯苓楼及瑞廷礼堂φ*mm圆钢的避雷带及引下线,更换为φ*mm紫铜棒并重新设置防雷接地装置;范孙楼安装φ*mm紫铜避雷带及引下线,设置防雷接地装置。安装防雷设施完毕后,恢复破损路面并做好接地装置测试工作。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专业投资评审机构评审后,报我委批复。 (二)按照《***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和环保要求。 (三)按照控制政府债务的有关规定,不得用拖欠工程款、银行贷款和延期付款等方式建设工程,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管机制,强化廉政管理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前期报批、招标投标、鉴定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工程。 附件:**学校旧址文物保护建筑群防雷工程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学校旧址文物保护建筑群 防雷工程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 工程监理 √ 工程施工 √ 设备采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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