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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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城*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南延)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的一部分,位于**号线歌剧院站与日出剧场站之间,下穿越后海河**,涉及用海。左线海底隧道长**.*m,右线海底隧道长**.*m。本项目采用盾构法施工,由歌剧院站始发,日出剧场站接收。 (二)用海概况 项目拟申请海域使用面积:*.****公顷(隧道埋深高程范围-**.*m至-**.*m(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用海性质:经营性 用海期限:**年 用海类型:海底工程用海(一级类)中的海底隧道用海(二级类) 用海方式:构筑物用海(一级类)中的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用海(二级类)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林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城*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众如有异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 联系地址:******深南大道*****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Email:***********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附件:***城*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 ****年*月**日 文档附件: ***城*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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