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济镇小微产业园公益性公墓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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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大济镇关于申请审批小微产业园公益性公墓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仙大政〔****〕***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济镇小微产业园公益性公墓区 (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大济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大济镇溪口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折合*.*亩),总建筑面积***㎡,规划安置骨灰数量****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座单层骨灰楼堂,室外墓穴,墓区内部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电力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按***财政文件执行。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建设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应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若涉及政府采购事项请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节能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请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用地、规划、水保、环评等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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