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永辉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体育系列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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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局**分局拟对**省永辉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体育系列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永辉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体育系列用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省永辉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新材料产业园 环评机构 ***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省******新材料产业园(*****产业转移工业园)YT-A**-**(E)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头盔、其他户外体育用品、滑板的加工生产,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万件、头盔***万件、其他户外体育用品***万件、滑板***万件,预计员工人数***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政雨水管道。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厂房一注塑生产线、木板加工生产线、EPS发泡生产线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米排气筒(G*)高空排放;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达标后由**米排气筒(G*)高空排放;涂装车间、印刷车间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米排气筒(G*)高空排放;厂房二压铸车间、注塑车间、金属抛光废气经“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米排气筒(G*)高空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 (四)做好固体污染防治工作。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专用临时堆放场地;危险废物暂存区建设必须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生态环境局**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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