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北路南侧龙锦路西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竹林北**侧龙锦路西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省******青龙街道,竹林北**侧、龙锦路西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王恺 联系人 林健鸿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城*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用地面积*****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其中业丰路用地面积****平方米,紫林路用地面积****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业丰路(竹林北路-紫林路)和紫林路(业丰路-龙锦路)**工程,以及其配套管线工程、附属工程、其他工程等。**业丰路(竹林北路-紫林路)北起竹林北路全长***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支路。**紫林路(业丰路-龙锦路)道路全长***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支路。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车辆运输和机械施工排放的废气和粉尘采取车辆冲洗、地面洒水抑尘、四周设置不低于*.*m的围挡,控制车速,运输车辆防尘覆盖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依托周边公共设施措施后通过*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 后回用于现场,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应要求规范运输,不能沿路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工程所需取土坑、弃土坑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取、弃。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混凝土需要连续浇灌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振动泵的运行时间压到最低限度。 承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相关推荐
-
湖北熠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聂浪平仙桃市剅河镇蔡河村一组20号2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10-05 审批项目 -
仙桃泰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怡仙桃市通海口镇石垸村四组14号2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10-05 审批项目 -
仙桃泰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萍仙桃市杨林尾镇盘滩村七组29号2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10-05 审批项目 -
仙桃泰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肖红梅仙桃市杨林尾镇镇西村一组89号3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10-05 审批项目 -
仙桃汉宗新能源有限公司付献清湖北省仙桃市郭河镇新华村四组53号2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10-05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