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县2023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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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冀政转征函〔****〕****号 **人民政府: 你*****年度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国有农用地*.****公顷(全部为非耕农用地)。 二、你*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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