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尧县2023年度第5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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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冀政挂钩转征函〔****〕***号 ***人民政府: 你*****年度第*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非耕农用地*.****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你*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加快供地,监督用地情况,防止形成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四、你*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录入自然**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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