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5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或**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路***号主楼*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 ***科立检测有限公司(重新) ******碧湖村***号液化气站区内 陈建武 *****************Q***Q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相关推荐
-
柳江区拉堡镇刘玉梅34.02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4-07-04 审批项目 -
2024 年泽库县 12 所中小学校舍安全维修项目
青海省 2024-07-04 审批项目 -
邢祥富60kW白马山村317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公示
山东省 2024-07-04 审批项目 -
程奕2kW中海四区98-10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公示
山东省 2024-07-04 审批项目 -
淄博临淄星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历城区唐王镇韩官庄村(刘杰)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公示
山东省 2024-07-04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