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锐航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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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新环监审[****]***号 关于**锐航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锐航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规定报批建设。 一、**锐航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正村镇上坡村,租赁正村镇上坡村闲置厂房,拟建设**锐航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迁建项目。主要采用:原料—球磨—压滤—混料—检验—成品工艺。主要设备为:球磨机、压滤机、换料机、循环罐等。占地***.*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投产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本项目生活污水由本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本项目为迁建项目,不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评价内容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正村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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