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横县永宏养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南审环建〔2024〕3号)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永宏养猪场: 报来由***恒兆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宏养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我局网站的环评审批前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评估单位**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项目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宏养猪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地址:*****横州*平马镇快龙村委快龙村抽水站(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 (四)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五)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书) 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项目**设*栋猪舍(*****㎡)及兽医室、药品房、死猪台等辅助用房,配套办公生活区、消毒区,**条粪沟,沼气池*个,废水贮存池*个及事故应急池*个等污粪配套设施,以及生产供水,供电,消毒等设施。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存栏生猪****头,年出栏生猪*****头。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个项污染防治措施,完成“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饮用水安全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同意按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执行标准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单位仍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报建手续。 五、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并由***生态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八、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表格名称 操作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