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市正方体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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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省******宣堡镇梅埝村 建设单位:***正方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正方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万元,租赁***永进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宣堡镇梅捻村梅西*、*组厂房约****平方米,购置涂层机***型、打浆机、轧光机、打卷机、整经机、高速剑杆织机(入纬率不小于***米/分钟)、PVC螺杆造粒挤出机、智能混料塑化机总计约***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万米。公司于****年*月**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行审备〔****〕***号。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宣堡镇污水处理厂。 *.废气 本项目窗帘生产线和广告布生产线发泡、涂布、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各经过一套“水喷淋+静电高压+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m高排气筒DA***、DA***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标准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织布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喷淋塔沉渣作为危险固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东路,*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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