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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回族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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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回族镇****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地点 **省********回族镇高桥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回族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马昊 联系人 王理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为在高桥村安家坪组修建过水路面一处(宽*米,长**米)。在高桥村核桃坪组**钢架桥一座(宽*米,长**米)。将高桥村牛朗沟****米产业路扩宽至*米。修复高桥村大南沟产业路****米,**沟产业路****米。对高桥村长坪拐至高桥老街****米羊肚菌产业路进行硬化。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污染,可采取以下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在路线近距离内有群众居住的路段(距道路***M以内),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时-*时)停止施工作业。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环境污染,可采取以下防护措施:*.对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施工单位在选址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时,应注意不能靠近河流,尽量堆放在远离水体、且无汇入支流的空旷地带,堆放时应加盖篷布。   承诺:*****回族镇人民政府 马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回族镇人民政府, 马昊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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