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之村(彝族文化研发培训基地)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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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艺术家之村(彝族文化研发培训基地)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海坪街道野玉海山地旅游度假区内艺术家之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野玉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康振宇 联系人 刘恒燕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艺术家之村原建筑进行民宿装饰装修改造,主要涉及经营用房**栋,改造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改造内容为立面装饰*****.**平方米,室内装饰*****.**平方米,顶改造****.**平方米,外墙改造****.**平方米,门窗改造***樘,吊顶改造****.**平方米,围栏****米,防腐木****平方米,路面改造****平方米,路灯**盏,绿化****平方米,景观小品*项,门禁系统*项,监控系统*项,网络设施设备*项,旅游售票的*项、广告宣传*项;同时改造与本项目相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景观小品等辅助配套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分区收集系统措施后通过下水道管网排放至海坪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收集措施后通过排污管网排放至海坪污水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至垃圾发电厂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夜间施工不得超过**点。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减少对土地**与林木**等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时回复地表植被,避免引起水土流失。 承诺:**野玉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康振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野玉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康振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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