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柳路(凤安路-横三路)道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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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杞柳路(凤安路-横三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省******汤河镇工业园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李东民 联系人 朱孟奇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城*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汤河镇,南起凤安路,北至横三**侧城镇规划边界处,道路等级为支路。项目道路长****m,红线宽**m,设计速度**km/h,主要工程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箱涵结构工程、雨水 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电力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通过湿法作业 、定期洒水、封闭运输、 设置施工围挡和防尘网等措施防尘抑尘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 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弃土运至指定地点填埋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设备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控制声源,减少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通过避免暴雨期施工,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加大周围绿化投入,增加植被 承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东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东民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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