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洛江区东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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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东溪小流域****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泉洛农水〔****〕**号)收悉。我局委托***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对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进行技术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河*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一)建设地点:东溪小流域,涉及***河*镇。 (二)建设任务与主要内容:项目综合治理面积***.*hm*,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km。主要措施包括封禁***.*hm*;补植**.*hm*;坡耕地治理**.*hm*(反坡梯田整修**hm*,水平梯田整修**.*hm*),配套建设机耕路***m,排水沟***m,蓄水池*口,沉沙池*口;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km,水保生态园*座,包括清淤清障****m,**生态护岸***m。 (三)投资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万元。总投**含封禁管护**.**万元,补植**.*万元,坡耕地治理***.**万元,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投资***.**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按要求于****年**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验收。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及时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加大治理区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 (三)请你局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障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若发生设计变更的,应按有关要求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报我局审批。 ***水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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