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年*月**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日起*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民族行政复议法》和《中华民族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中大道*****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批复文件 * **瓒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各类中控触屏***万涛项目 万环评[****]*号 承诺制
相关推荐
-
新建放射诊断(DR)建设项目
福建省 2024-07-05 审批项目 -
高新区化工园瑞普赛场地平整及尚赛临时污水明管等五个工程-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07-05 审批项目 -
湖北伟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纤维杆和塑料制品项目-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07-05 审批项目 -
中基(宜昌)新材料有限公司390kW(四号车间)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07-05 审批项目 -
S468保康县寺坪至马桥改建工程-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07-05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