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和县霞寨镇坑内水库左干渠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霞寨镇人民政府: 报来《***霞寨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霞寨镇坑内水库左干渠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平霞政〔****〕**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霞寨镇坑内水库左干渠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复函如下: 一、建设单位:***霞寨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霞寨镇坑内、墩里、古隆、**、建设、岩岭、寨里*个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对霞寨镇坑内水库左干渠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渠道长**.***千米,其中生态式*.***千米、重力式*.***千米、斜坡式**.***千米;渠系建筑物有泄水闸*座、排洪涵洞**座、人行便桥*座、渡槽*座、护岸*处、输水涵洞*座;生态塘**处、生态浮岛**座、氮磷去除模块**座、TWC生物蜡**座、太阳能增氧机**座、生态透水坝**座。 四、建设期限:**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资金道筹措。 六、节能审查:该项目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号)规定的项目,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公共安全、维稳、交通、环保、林地、文物保护、土地报批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牡丹江市肿瘤医院新建碘125粒子植入治疗肿瘤项目
黑龙江省 2024-07-04 审批项目 -
克什克腾旗新开地乡新道梁村上地组1号隋臣62.23KW个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2024-07-04 审批项目 -
任丘市通达养殖
河北省 2024-07-04 审批项目 -
恒飞生物试剂零陵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湖南省 2024-07-04 审批项目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制碱碳化工序循环水系统节水升级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2024-07-04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