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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莫尔寺遗址开发利用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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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莫尔寺遗址开发利用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莫尔寺遗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帕提曼·吐尔地 联系人 黄亚楠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围绕莫尔寺遗址,建设莫尔寺产业园*座,含游客集散区、文化展示区、休闲体验区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在施工场区设置围栏,减少影响距离。*、施工中尽量把取土点安排在下风向。*、对施工场地的道路应铺设砂砾或粘土,进行平整,保持路面平坦,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最大限度的减小扬尘对环境的污染。*、规定工地.上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保证行车路线 上的路面基本清洁,并对进出施I现场车辆的车轮要随时进行清洁,以减少扬尘污染。*、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禁止露天堆放,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用隔板阻挡以防止物料撒落。*、露天堆场遮盖处理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做相关处理后排放至相应排放区 固废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做除尘处理;*、建筑垃圾运输至制定处理地点填埋;*、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渣土、废弃的各种建筑垃圾,应做到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对施工废弃物及时清理分类,及时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②禁止夜间施工,尤其是在晚上** : **后。如确需在夜间施工,事先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批准获取“夜间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周围居民,以便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③在中午休息期间,严格按照政府下达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停止施工或是调整施工进度,尽可能在此期间不运用高噪声设备和施工工序。④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快施工进度, 并在可能情况下选择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降低本项目施工阶段对周围声环境造成的影响。⑤在施工边界,特别是周围居住场所附近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项目建成后,通过区域的环境绿化、美化,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将有一定改善。   承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帕提曼·吐尔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帕提曼·吐尔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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