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新城14单元南金汇路(现状南金汇路~东方美谷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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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南金汇路(现状南金汇路~**美谷大道)道路**工程 ****-**-**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奉书(****)BA***************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规划和自然**局 日期****-**-**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单元南金汇路(现状南金汇路~**美谷大道)道路**工程 项目代码 ********************A******* 建设单位名称 ******金汇镇城*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建设项目依据 关于同意《******南桥**FXC*-****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A、**A街坊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规划〔****〕**号 项目拟选位置 ***金汇镇,**规划用地,南至现状南金汇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美谷大道辅道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平方米,农用地*.*平方米(其中耕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米,规划红线宽**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附件及附图名称: *.《关于核发******单元南金汇路(现状南金汇路~**美谷大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奉规划**选预〔****〕**号)一份。 *.选址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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