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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认定及安家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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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辖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版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分级分类服务体系,更好统一标准、规范并推动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精准落地,根据省、*有关通知要求和《**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现就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认定及安家补贴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认定工作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认定对象为符合《**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的省A、B、C、D、E类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全职在皖就业创业的现有人才、引进人才。不设定名额,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报对象除应当具备《**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年龄一般在**周岁以内,A类人才不超过**周岁,B类人才不超过**周岁,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主导产业、**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认定程序及方式 *.简易认定。对于符合《**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认定条件的A、B、C、D类人才,有直接依据(见附件*)能直接认定的,走简易程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确认人才在岗后汇总填报附件*,报送至区组织人事局。中央、省驻肥单位将在岗人员汇总填报附件*,分别报送至*委人才工作局、*人社局。 *.常规认定。对其他不能直接认定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对在岗人才对照《**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标准(见附件*)提出类别建议,填写《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所属条款报区主管部门(见附件*),申请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 (*)*区受理。各*(*)区、开发区受理后,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资料符合要求的,按领域报送*直行业主管部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用人单位修改完善。 (*)*直审核。*直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对各*(*)区、开发区提交A-D类人才的申报材料及人才类别建议完成初核。初核结果经*委人才工作局、*人社局复核后,按领域报送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对提交的E类人才,*直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审核认定。各*直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需抄送*委人才工作局、*人社局。 (*)审核认定。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对各*提交的申报材料及人才类别建议进行审核认定,并分别报送至省委人才工作局(A、B类)、省人社厅(C、D类)。 (*)核准备案。省委人才工作局负责核准A、B类人才,省人社厅负责核准C、D类人才。*人社局**各*(*)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核准E类人才并报送至省人社厅。 *.特殊认定。对于按“相当层次人才”申报的,各单位对照条款目录报送相应主管部门,由组织人事局汇总后报送*人社局,*人社局初核后报送至省人社厅。由省委人才工作局**省人社厅,召开人才认定联席会议进行认定。 (三)认定管理 *.省A-E类人才认定后,赋予“人才码”,作为人才服务电子凭证,享受相应的省级人才服务。 *.高层次人才认定周期为*年,认定期满或符合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程序再次申请相应的人才层次认定。 *.人才在省内流动的保留认定资格,认期继续计算。因退休、离职等原因不在我省工作,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应该在*个月内向省人社厅报备,取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并停止或追回已享受各项政策待遇:(*)被纳入个人诚信黑名单的;(*)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的;(*)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受到刑事处罚的;(*)存在应取消或注销人才认定资格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肥就业创业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有效工作合同、近**个月纳税记录等);(*)提供所申报层次相应佐证材料。 提供纸质材料*份,并同步提供盖章扫描件电子版、申请表word版、汇总表excel版。 (五)有关要求 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品德、能力、实绩、贡献兼顾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场认可和社会认可原则。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人才工作局统筹推进,省人社厅**各*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省*对*区初核工作完成时限要求,按不同人才级别,各单位向区主管部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如下: 类别 A、B类 C类 D类 E类 时间 *月**日**:**前 *月**日 *月**日 *月**日 二、关于安家补贴申报审核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资格条件 *.申报范围。在肥各类企事业单位****年*月*日以后从省外引进,首次全职来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条件。(*)引进人才须首次来肥,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年的正式工作合同,已全职到岗工作,截至****年*月**日在肥连续纳税**个月以上。(如签订的是工作协议,协议上须注明引进人才是否首次来肥,在肥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肥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薪酬等信息)(*)人才引进前须达到省级分级分类目录所列A、B、C、D四个层次类型之一,或相同层次的其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人才引进后作用发挥明显,工作业绩良好。(*)创业人才还须在肥成功创业,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在肥连续纳税**个月以上。 已获过省、*财政其他人才生活类补贴的,不重复申报,或按“就高”原则,申报差额部分。 (二)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补贴标准。经认定符合上述条件的省A、B、C、D类人才,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安家补贴。其中A类人才安家补贴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B、C、D类人才安家补贴由省、*财政及用人单位按**%、**%、**%比例分别承担。中央、省属驻地方单位,*财政承担部分按属地原则,由所在*按比例承担。 *.发放方式。安家补贴按**%、**%、**%的比例分*年发放,****年向A、B、C、D类人才发放金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省人社厅、*人社局负责安家补贴的具体发放工作。 (三)申报审核及认定流程 *.单位申报。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涉密内容须先脱密)并应以人才引进时相应层次进行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对其按比例承担的经费书面承诺(见附件*)。 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安全性、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把关,按照人才所属领域,将申报材料报送对应主管部门(见附件*)。 *.属地受理。区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晰的,须要求申报人或申报单位补充完善;对情况不清楚的,要了解核查,请申报人、申报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交有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不真实的,直接予以否决。对符合要求的,按领域报送*直行业主管部门。 *.*直初核。*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区、开发区提交的申报材料等进行初核,初核结果经*委人才工作局、*人社局复核后,按领域报送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所在地。 *.审核认定。省行业主管部门对各*提交的申报材料及人才引进前层次类别建议等进行审核认定,并报送至省人社厅。 *.组织评审。省人社厅对照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及有关条件要求,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专家进一步审核甄别,开展评审,研究提出补贴建议,并组织填写安家补贴申报信息汇总表。对引进的不在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范围内的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类型专门人才层级,由省委人才工作局**省人社厅,召开人才认定联席会议进行认定,并明确补贴标准。 *.备案。省人社厅将人才层次评审情况报省委人才工作局核准备案,根据反馈结果,确认符合安家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 *.公示。评审结果在省人社厅官网、“**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省人社厅在公示的同时进一步组织核岗核税,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核拨安家补贴。 (四)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安家补贴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国(境)内申请人凭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地区居民以《**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人才引进前层次类型证明材料(相关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正式全职工作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注明引进人才首次来皖时间、在皖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皖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薪酬等信息);(*)办理从省外引进手续及相关证明(含引进人才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的证明材料及引进前人事关系证明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在海外取得学位,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馆证明复印件);(*)用人单位支付给引进人才的工资流水及对应的银行回单(记录期间须包含拟申请安家补贴对应的工作时间);(**)人才在皖连续**个月纳税记录或证明(创业类人才,可提供所在企业连续**个月纳税记录);(**)引进人才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和个人承诺书;(**)享受省、*财政其他生活补贴说明。 用人单位需将以上书面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标明页码,加盖骑缝章,一式二份。 *.电子材料:PDF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一份,含*-**项个人需要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不超过**页。书面材料应与电子数据一致。 *.时间安排: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 三、有关工作要求 *.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认定及安家补贴发放工作涉及面宽、任务量大,各用人单位要精心组织,审慎操作,做实做细。此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下方式,后期将逐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 *.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律取消申报人资格,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征信共享平台。对于申报安家补贴的引进人才,用人单位要对在道德品行、学术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密约定、兼职取酬、获取科研经费、竞业禁止、纳税申报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排查。如未进行评估或排查,存在风险或安全隐患,不在申报范围内。 *.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含在肥新型研发机构等)均归口从属地申报人才认定及安家补贴。 *.人才认定和安家补贴申报同步开展,符合条件的人才无需等待认**束再申报补贴。 四、各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局:张韵,********; *.党政办: 李长龙 ******** *.经发局:庆啟飞********;项兴霖********;韩忆航********;孙江临********;朱郎******** *.建发局:徐凌俊********; *.财政局:梁健********; *.社发局:杨生********;周正林 ******** *.公卫中心:孙剑涛********; *.*场局:毛宇翔********; *.农业农村中心:刘广文********; **.自规分局:张建东 ********。 用人单位依据人才认定标准将材料报送至所属主管部门,具体标准及所对应主管部门详见附件。 附件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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