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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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通讯地址:*****胜利路**号,邮编******,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 排***-平**等两口探井项目 ***** 中石化**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天泓润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为新区块勘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部署*口勘探井(排***-平**井、排***-斜**井),排***-平**井采用二开水平井井身结构,排***-斜**井采用二开斜井井身结构,钻井总进尺****.**m,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试油废水暂存于井场专用罐,定期拉运至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置。 本项目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岩屑随泥浆全部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水基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T****-****)要求,用于油区井场、道路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第七师***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防渗材料,均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落实防渗措施,井场内钻井平台、各类池体、储罐、柴油罐区、发电机房区、泥浆不落地系统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落实分区防渗技术要求。 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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