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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合肥经开区知识产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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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经开区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建设,推进专利信息运用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导航指南》(GB/T*****-****)和**经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我局今年拟选择*-**家单位实施企业专利微导航、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评议、海外侵权预警分析等项目,优先申报***知识产权项目评选,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省*区不重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资格要求 在经开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战略性**产业及首次申报此项目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责任要求 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主体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追回财政资金,三年内取消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申报单位需将“**经开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以电子邮件(盖章扫描件)和纸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我局。申报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参照《专利导航指南》(GB/T*****-****)填写。《专利导航指南》参考此链接(https://std.sacinfo.org.cn/gnoc/queryInfoid=*EA*A*D***D ********AB**D**AC**D*)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工作需要确定并公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于****年内完成,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在****年完成*件发明专利申报。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申报单位需与服务机构联合申报,服务机构填写参加单位相关信息并盖章。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年*月*日至*月**日提交申报材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验收时间 原则上要求申报单位于****年内完成项目实施,我局拟于****年*月底前组织专家验收,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清潭路***号中德**创新园*号楼***室 电子邮件:*********** 附件:**经开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docx **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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