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崇德校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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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七实验小学(崇德校区)项目用地位于***池店镇溪头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现***第七实验小学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取消原总平中连廊及架空平台面积****.**平方米及配电房、发电机房面积***.**平方米。 *、*#教学楼增加*#、*#间的连廊面积,变更后面积为****.**平方米。 *、*#教学楼增加*#、*#间的连廊面积及配电房、发电机房面积,变更后面积****.*平方米。 *、*#多功能空间增加*#、*#间的连廊面积,变更后面积****.**平方米。 *、变更后的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跟原指标一致。 其他调整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自然**局办公地点:***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自然**局 ****年*月**日 晋自然资审〔****〕***号.pdf , (彩色总图)***第七实验小学(崇德校区).pdf , ***第七实验小学(崇德校区)变更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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