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城区道路退让区绿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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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退让区绿化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城*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道路退让区绿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九城管字〔****〕***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赋码和审批(核准、备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号)等文件。该项目投资规模在****万元以下,可以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道路退让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代码:****-******-**-**-******)。项目责任单位为***城*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为***园林和*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濂溪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对新星小学、长虹北路、浔南大道、木樨路、青年路、怡康中路、**桃园小学及孙家垄支巷等地块的道路退让区域进行改造,总改造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整理场地、补植地被、种植榉树、**、**兰、樱花等苗木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海绵城*建设面积约****平方米(绿地约****平方米,透水铺装约***平方米),主要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及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约为***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一般债。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按照《**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要求,下一步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九、请项目单位落实海绵城*理念,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禁过度绿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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