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池市宜州区城南中山大道黄莺路西面谢彦等八户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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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彦、兰惠、李元启、韦克平、韦国平、刘姿汝、黄芳、韦佳良八户向我局提出《关于*****区城南**大道黄莺路西面谢彦等八户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壮族自治区自然**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城南**大道黄莺路西面。 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具体内容 (一)该八户私人自建房项目建设层数均由原审批的主体四层、第五层局部调整为主体七层,第八层局部建设。 (二)同步优化调整建筑外立面设计内容,并与周边现状已建成建筑相协调。 以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谢彦、兰惠、李元启、韦克平等四户私人自建房项目总建筑面积均由原审批的***.*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韦国平、刘姿汝、黄芳、韦佳良等四户私人 自建房项目总建筑面积均由原审批的***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均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公示地点 (一)***自然**局公告栏(*****区庆远镇**大道*-*号)。 (二)***自然**局官方网站(http://zrzyj.hechi.gov.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谢彦等八户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反映至我局(地址:*****区庆远镇**大道*-*号,邮编:******,联系电话:****-*******)。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附件:*.*****区城南**大道黄莺路谢彦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区城南**大道黄莺路兰惠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区城南**大道黄莺路李元启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区城南**大道黄莺路韦克平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区城南**大道黄莺路韦国平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区城南**大道黄莺路刘姿汝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区城南**大道黄莺路黄芳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区城南**大道黄莺路韦佳良私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自然**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调整对比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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