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锦街道18-02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浦锦街道**-**地块公共绿地**工程 ****-**-**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闵书(****)BA***************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规划和自然**局 日期****-**-**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浦锦街道**-**地块公共绿地**工程 项目代码 ********************A******* 建设单位名称 ******浦锦街道办事处 建设项目依据 《********社区MHPO—****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坊局部调整》 项目拟选位置 ***浦锦街道,**浦锦路,南至江柳路,西至浦秀路,北至江桦路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平方米,农用地*.*平方米(其中耕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以审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附件及附图名称: *.《关于核发浦锦街道**-**地块公共绿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闵规划**选预〔****〕**号)一份。 *.核定设计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相关文档
相关推荐
-
鞍山市城市燃气管道(汇园路、中华路等版块)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鞍山市 2024-10-01 审批项目 -
10GWh无人机固态电池及储能装备制造项目(一期)
朝阳市 2024-10-01 审批项目 -
开原市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一期建设项目
铁岭市 2024-10-01 审批项目 -
湄潭县年产2500吨酱香白酒生产厂房扩建项目
贵州省 2024-10-01 审批项目 -
万科城C1区项目(3#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新办)-皋兰县
兰州市 2024-10-01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