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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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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阿斯托特克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万件汽车零件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等*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电话:****-********、******** 通讯地址:*****区*民中心清风路*号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万件汽车零件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经济开发区**南路东侧和****侧地块 阿斯托特克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原《阿斯托特克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万件汽车零件生产项目》于****年*月**日经***生态环境局审批(常金环审〔****〕**号)。在建设过程中,拟对原环评中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号)要求,现进行重新报批。根据你公司申请,原《*生态环境局关于阿斯托特克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万件汽车零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金环审〔****〕**号)作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南路东侧和****侧地块。总投资*****.*万元,**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购置自动组装线、注塑机等主辅生产设备从事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零件****万件的生产能力(其中行人保护执行器***万件/年、CB***断路器***万件/年、CB****断路器***万件/年、相断路器***万件/年、控制开关***万件/年)。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冷却水、增湿房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品周转箱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氨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表*标准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新能源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区华城路****号*号楼 **梵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万元人民币,租赁厂房,购置真空镀膜机、UV全自动喷涂线、镭雕机等主辅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内外饰件*****万件、其他塑料零部件****万件的生产能力。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静电除尘、火焰处理室水帘废水,PP水帘废水、喷漆水帘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回用水执行回用水执行《城*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中洗涤用水的标准;生活废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印刷、烘干产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表*标准限值;其他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表*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的限值**mg/m*;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表*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表*标准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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