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液气储运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桂政土批函〔****〕***号 ***人民政府: 你*关于液气储运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良江镇李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公顷(农村道路*.****公顷、设施农用地*.****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公顷(均为裸土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以上共计*.****公顷土地,作为液气储运建设项目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丹阳市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丹阳10户212.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江苏省 2024-09-21 审批项目 -
邯郸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选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河北省 2024-09-21 审批项目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锅炉烟气深度治理技改及破碎系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安徽省 2024-09-21 审批项目 -
盘锦边北 220 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材料公示
辽宁省 2024-09-21 审批项目 -
华润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节能降碳技术应用与改造项目
江西省 2024-09-21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