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城区公园街角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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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园街角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园街角等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单位 ***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镇逢甲公园、府前路与环城路交界处地块和**中学前街心地块。 建设年限 *个月 总投资 **路段投资******万元 ***.**万元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级财政统筹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逢甲公园节点改造,拆除破损人行道***.*平方米、台阶**.**平方米、树池*座,改造公园西侧斜坡面,浇筑透水混凝土挡土墙**.**立方米,铺贴仿石砖***.**平方米,安装配套照明、排水等。 (二)府前路与环城路交界处地块改造,拆除破损地面**平方米,清除绿植***平方米,改造绿地**平方米,种植乔木*株,铺贴石材楼地面***.**平方米,配套照明、排水等。 (三)**中学前街心地块改造,清除绿植***平方米,拆除破损地面***平方米,铺贴仿石砖***.**平方米,浇筑混凝土***.**平方米,改造绿地***平方米,现浇EPDM塑胶地坪***.*平方米,安装环形构架*座,配套照明、排水等。 审批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邮件编码 ****** 邮政地址 *****镇府前路*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下载:《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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