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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公众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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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会议。为更好地落实本次规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方式:***自然**局网站(http://bnr.jiujiang.gov.cn/) 公示单位:***自然**局 联系方式:***自然**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地    址:***十里大道****号 邮    编:****** 电    话:****-******* 邮    箱:***********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批审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心**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公示内容   ***自然**局 ****年*月**日 附件 《****心**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公示内容一、规划范围、层次及范畴 *、规划范围:***的范围,包括***、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以及柴桑区。 *、规划层次:分为中心**和***乡镇两个层次。中心**范围内的中小学学校定位(学校位置)、定量(学校规模)、定范围(学校用地四至界限);对***范围内的乡镇中小学学校进行定点(学校位置)、定量(学校规模)。 *、规划范畴:义务教育设施(小学和初中)、普通高中教育设施(不含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年:****年;近期:****-****年;远期:****-****年。 三、规划目标 至****年,中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有所发展,“大校额”“大班额”现象有所缓解,**学校按照要求规范建设。各区教育**趋于均衡,中小学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就近入学。 至****年,中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达到“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度化、条件均衡化和教育优质化”的目标,为中小学推进小班化教育留有余地。 四、规划策略 *、适度超前 在考虑实际需求的前提下,规划适当放**量,为以后推行小班教育留有空间。 *、区别规划 旧**与新区建设标准不同,旧**主要以撤并改扩建为主,新区有条件按照标准规划配置。 *、规模效益 结合城*更新,合理扩大学校用地规模,优化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整体规划 各片区交界处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中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整体布局。 *、品牌拓展 ***名校多,发挥品牌学校的品牌效应,在新区建设新校址,带动新区发展。 *、分期实施 按照开发时序,分为近、远期分期发展,与城*发展方向和时序保持一致。 五、规模预测 (一)学位需求预测 *、小学 近期小学学位数*****个,远期学位数******个。 *、初中 近期初中学位数*****个,远期学位数*****个。 *、高中 近期高中学位数*****个,远期学位数*****个。 (二)服务半径及班额控制指标 **小学、初中学校学生规模不超过****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规模不超过****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规模不超过****人。 小学班额控制为**人/班,服务半径***m-***m;初中班额控制为**人/班,服务半径****m-****m;高中班额控制为**人/班。 (三)中小学办学用地指标 *、规划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均达到《**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赣教基字[****]**号)的规定。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达到《**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规定。用地受限的**学校不得低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划指引(试行)》的规定。 *、改扩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划指引(试行)》的规定。 表*.*各种类型学校生均面积控制指标表 学校类型 ***改扩建学校 **学校 生均用地面积(㎡) 生均建筑面积(㎡) 生均用地面积(㎡) 生均建筑面积(㎡) 小学 ** *.* ** *.** 初中 ** *.* ** **.** 高中 ** *.* ** **.** (四)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 盲、聋学校适宜规模为*班、**班、**班,**人/班;培智校适宜规模为*班、**班、**班,*人/班。 *、建设用地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集中绿化用地和停车场用地等部分组成。用地标准应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的要求。 六、中心**中小学规划布局 至****年,中心**规划各类中小学教育设施***所,其中现状保留和改扩建学校**所,规划建设(含**、迁建)**所。特殊教育设施保留现有的*所学校,增加*所。 *、*** 规划保留学校**所,**学校*所,改扩建学校*所,总计**所。可提供小学班级***班,初中***班。 *、濂溪区 规划保留学校**所(不含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学校**所,**学校**所,合并*所,共计**所。可提供小学班级***班,初中***班。 *、开发区 规划保留学校*所,改扩建学校*所,**学校**所,共计**所。可提供小学班级***班,初中***班。 *、八里湖新区 规划保留学校*所,**学校**所,改扩建*所,共计**所。可提供小学班级***班,初中***班。 *、柴桑区 规划保留学校*所,**学校*所,改扩建*所,共计**所。可提供小学班级***班,初中***班。 七、普通高中教育网点布局规划 普通高级中学或者完中保留**所,扩建*所,***所,共计**所。具体分布在****所,濂溪区*所,经开区*所,八里湖新区*所,柴桑区*所。 八、特殊教育规划布局 规划保留现有的两所公办学校及开发区聋哑学校,另在濂溪区增加一处特殊学校用地。 九、各乡镇中小学布局 濂溪区保留高垅乡两处中小学。 柴桑区规划保留小学**处,改扩建*处。保留中学*处,改扩建*处。保留教学点**处,改扩建**处,****处。 十、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各类中小学**所(不含民办),特殊教育*所。其中***规划保留现状**所学校,增加*所,改扩建*所;濂溪区保留现状**所学校,增加*所,改扩建*所,合并*所;经开区保留现状**所学校,增加*所,改扩建*所,合并*所;八里湖新区规划保留现状*所学校,新增加*所,扩建*所;柴桑区区规划保留现状*所学校,新增加*所,扩建*所。 十一、学校建设用地与教育设施配备规划 (一)师资(教职工)配备规划 至****年,规划小学教职工****名,初中教职工****名,高中教职工****名。 (二)学校选址的地理及环境要求 *、学校选址 (*)**中小学校选址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应处于就学区适中位置,就学路线便捷,有合理的就学距离。 (*)**中小学校校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具备提供*政基础设施和校内布置运动场地条件。 (*)校区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外部环境 (*)严禁高压电线、长输燃气管道、输油管道及通航河道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应远离集贸*场、娱乐场所、高压变配电所、殡仪馆、医院的传染病房及**间等建筑。与危化品、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学校周界外**米范围内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的限值。 (*)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米,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米。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与学校毗邻的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增设相关标志标线、安装分隔设施、完善学校周边监控设备等,构建步行入学安全通道。 (三)体育运动场地规划 各学校体育场地生均指标为小学*-*平方米、初中*-**平方米,高中约**平方米。本指标为规划低指标,如条件允许,可以大于本指标要求。 (四)校园公共绿地生均要求 学校绿地率为**%,其中集中绿地小学不宜低于*㎡/生,初中及九年制学校不小于*㎡/生,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不小于**㎡/生。 十二、图纸 *、中心**中小学网点布局规划图 *、中心**高中布局规划图 *、近期建设规划图 *、各乡镇中小学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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