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徐先荣)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徐先荣因保管不善,将桂(****)**区不动产权第*******号(*****区**路*-*号**湾·自由自宅**层**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先荣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竹园四季花城38-2、红峰二村64-3、杉欣花园20-1、板桥新村东区3-1、东许文塘8-2、睦和花园19-1单元增设电梯工程
江苏省 2024-09-18 审批项目 -
河北省碳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廊坊市霸州分公司建设河北晚团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屋顶399.99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河北省 2024-09-18 审批项目 -
昆山市巴城镇湖滨路5118号10号房改造
江苏省 2024-09-18 审批项目 -
锦溪镇周家浜村南新路西侧昆山元点创意设计中心项目
江苏省 2024-09-18 审批项目 -
杨锦公路快速衔接线(锦丰段)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
江苏省 2024-09-18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