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环输气管道涉国道G212园区道路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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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外环输气管道涉国道G***园区道路迁改项目的请示》(渝燃气文〔****〕*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外环输气管道涉国道G***园区道路迁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国道G***园区道路工程建设,确保外环输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高新区曾家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输气管道***米,起于拟建A*桩,止于拟建A*桩,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设计,设计压力*.*兆帕,管道规格D***×**.*,管材采用L***M PSL*双面直缝埋弧焊钢管,配套建设防腐、阴极保护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外环线输气管道**米,位于**高新区曾家镇。 六、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年第**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进行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高新区规划和自然**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政***************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公司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 *****—****)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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