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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中路铺镇基础设施灾毁修复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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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中路铺镇基础设施灾毁修复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中路铺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中路铺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唐滚 联系人 方奕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风形山村、金石村、菱角村等*个村修复水毁道路*公里,修复水库坝堤**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机修工地周围***%围挡,主要道路临街工地要采用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米,次要道路临街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米,临时围挡采用绿色生态围挡,高度不低于*.*米,现场裸露地面***%覆盖,应及时硬化,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尽快回复植被,临时堆场应采取防尘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及沉淀池,配置高压冲洗设备,车辆离场***%冲洗。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在施工场地地势低洼处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及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固废 环保措施: 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瓦砾等,可以与施工期间挖出的土石一起堆放或者回填;项目产生的废渣应及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清运,以免产生扬尘和造成水土流失。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立围挡,尤其应在施工场地环境敏感点一侧设置声屏障,高度不低于*.*m。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空压机、电锯、振捣棒、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一次,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对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机械设备,尽量在工棚内操作,不能进入棚内的,可采取围挡之类的单面隔声板。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   承诺:***中路铺镇人民政府 唐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路铺镇人民政府, 唐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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