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关于凤阳发展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国网**供电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发展***kV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函》(蚌电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号,以下简称《预审办法》)和《**省自然**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依据《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年电网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电发展〔****〕***号),**发展***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已列入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年电网基建工程***-***千伏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建设性质为**电力工程,应由***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建设对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保证***及其周边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完善**地区***千伏电网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用地预审与选址。 二、该项目用地位于******府城镇,拟用地总面积应控制在*.****公顷以内,全部为耕地(旱地)。项目拟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按照《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号)和《**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年版)》要求,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项目已纳入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滁政秘〔****〕**号),并列入重点项目清单。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应足额落实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在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土地复垦前期工作;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补充耕地;用地报批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安排情况随同补充耕地方案一并予以说明。 五、项目经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六、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是否位于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进行查询核实;应避让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或者压覆重要矿产**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审批登记等。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服从规划管理。项目在深化设计及建设中,要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协调好与周边*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与沿线相关**保护及利用的关系。 八、依据《预审办法》和《通知》规定,本项目用地预审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年。 ****年*月*日 抄送:***自然**和规划局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