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自主公示事项和留存文件抽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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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要求,我局将开展针对经营主体自主公示事项和留存文件的抽查。 一、抽查对象 抽查日期前半年内我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按照《********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要求办结的新设、变更、自主公示申请。 二、抽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经营主体登记事项、自主公示事项是否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内部决策程序,并且置备留存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检查要求 我局将于****年*月**日起通过以下公示的联络方式联系被检查经营主体,请被检查经营主体按检查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案对应留存文件、自主公示事项证明文件提交给我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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