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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B、C区雨污分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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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收件编号 ************ 证书编号 **********GG******* 项目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B、C区雨污分流工程 单体名称 建设单位(个人) ******淼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核发日期 ****-**-** 建设位置 ******芦苞镇工业园区B、C区 建设规模 管线长:; 附图及附件名称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申请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施工前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手续,并做好各种管线的保护与协调。 *、注销****年*月*日核发编号为“建字第**********GG*******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以原证号重新出具许可证,沿用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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