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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拟批复公示)(绿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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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行政中心A栋*楼(**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镇、大**镇 建设单位 ***水务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 / 项目概况 项目拟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项目性质**,占地面积为****m*,建设内容包括阿迪水厂、大**水厂以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主要解决**镇阿迪片区、马宗片区及大**镇金岔河社区、搬布及嘎处村委会的饮水问题。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堆灰,减少地表扰动。建筑材料堆放采取覆盖,施工场地采取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外环境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时间,优化布置施工机械,避免夜间施工,减小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规范施工固体废物管理,土石方及时回填利用或清运至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回用、外售或清运至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自行转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各工程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水厂食堂餐饮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的相关要求后通过规范的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污水的收集和管理。水厂排泥废水、反冲洗水等生产废水经回收水池处理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到配水井用于生产;含泥污水脱出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作为水厂周边农作物灌溉用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日常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用于水厂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地表水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落实减震措施等,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相关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加强综合利用,确保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干化后清运至指定地点,污泥干化场设置遮雨棚及围堰,严禁随意倾倒;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自行转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分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加氯加药间地面及裙角采用等效黏土层(厚度≥*.*米)进行一般防渗;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防渗层厚度、渗透系数等参数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防止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停止运行,如果检修或异常须提前和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做好环境风险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要求抓好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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