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间及连廊工程(广园中路511号2栋)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规划和自然**局 日期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广园中路 ***号*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间及连廊工程*幢,地上*层:**.**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份 二、附件:*、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份; *、《建设工程审核书》*份。 本证有效期为*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申请。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 发文号 穗规划**建证〔****〕****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GG******* 日期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杨桂珍等业主 建设项目名称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间及连廊工程(广园中路 ***号*栋) 综合受理号 建设位置 ***广园中路 ***号*栋 建设规模 ******广园中路 ***号*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间及连廊工程*幢,地上*层:**.**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份 二、附件:*、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份; *、《建设工程审核书》*份。 本证有效期为*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申请。 附加说明
相关推荐
-
河南顺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初加工项目
河南省 2024-11-01 审批项目 -
汇智(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租赁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谭家坝村桂花树组20号钟宗平家屋顶建设45.36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11-01 审批项目 -
兴国县东村乡坝子村等30个农村饮水提档升级工程
江西省 2024-11-01 审批项目 -
邵阳昇虹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红安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旧街街道程河村上程河8号程继雄24.14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批复公告
湖北省 2024-11-01 审批项目 -
福临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
河南省 2024-11-01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