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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白马灌区现代化改造与融合发展项目之农村供水提质改造荷塘水厂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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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白马灌区现代化改造与融合发展项目之农村供水提质改造**水厂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白马灌区现代化改造与融合发展项目之农村供水提质改造**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联系电话: *******(传真)  附:                                                                       娄环涟审〔****〕**号 关于***白马灌区现代化改造与融合发展项目之农村供水提质改造**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明宏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白马灌区现代化改造与融合发展项目之农村供水提质改造**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白马灌区现代化改造与融合发展项目之农村供水提质改造**水厂建设项目位于*****镇白马**村栗头岭山头,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供水能力为*.*万立方米/天,包括应急取水工程、应急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以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根据项目环评文件的结论,在全面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絮凝沉淀池排泥水和过滤池反冲洗水进入废水池沉淀处理,沉淀池上清液和污泥压滤液作为原水回用于制水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暂存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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