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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关于《新乡市立元高科能源循环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30000吨废旧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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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环书审〔****〕*号***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 关于《***立元高科能源循环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吨废旧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立元高科能源循环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KD*Y*J)上报的由**中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何新语(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主持编制完成的《***立元高科能源循环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吨废旧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党政信息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在***凤泉区大块**庄村北新秀路***号建设年回收处理*****吨废旧锂电池项目。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清净下水一同排入大块镇污水处理厂;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塔用水,不外排。 *、废气:项目各生产线电池撕碎、高温热解废气分别采取燃烧室+急冷+活性炭喷射+高效滤膜布袋除尘+三级水喷淋+碱喷淋塔+**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要求(颗粒物 **mg/m*、二氧化硫**mg/m*、NOx***mg/m*、氟化物*.*mg/m*);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同时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mg/m*,**m高排气筒内插法计算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mg/m*,**m高排气筒内插法计算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同时确保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其他行业(**mg/m*)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确保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ngTEQ/m*要求。 项目各生产线物料粉碎、研磨、筛分、风选废气分别采取设备密闭+气流输送+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企业排放口排放浓度**mg/m*)标准限值要求。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限值的通知》中*.*mg/m*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t/a、SO**.****t/a、NOx*.****t/a、VOCs *.**t/a、COD*.****t/a、氨氮*.****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本项目由***生态环境局凤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年**月**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凤泉区*场北街***号,邮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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