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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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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年**月**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 通讯地址:***自治区***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热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 ***自治区************达尔汗苏木查干敖包嘎查 ***北联电达尔罕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主要建设装机容量为***MW风力发电项目,安装**台单机容量为**MW的风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台箱式变电站,风电场内设置*回**kV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均接至***kV升压站**kV配电装置;配套建设施工道路及检修道路。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的*.**%。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合理布置风力发电机组,选用低噪声风机,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确保附近居民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风电场风机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经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状态下箱式变压器废油泄漏于箱式变压器内下方的集油池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风电机组运营中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经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态: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综合整治、植被恢复等,种植适宜当地生长草种。 * ***众鑫矿业有限公司**万吨/年尾废矿综合利用项目 **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园 ***众鑫矿业有限公司 ***源通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年处理萤石废石、尾矿和铁矿石废石、尾矿**万吨,其中萤石精粉选取线生产规模为从萤石尾废矿**万吨;铁精粉选取线生产规模为从铁矿尾废矿*万吨。 *、废气:(*)原料装卸粉尘:本项目萤石废石、铁矿废石原料装卸粉尘采取*米高的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治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萤石尾矿、铁矿尾矿原料棚为全封闭厂房,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雾炮洒水抑尘+全封闭原料棚阻隔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原料堆存粉尘:萤石废石、铁矿废石原料堆存粉尘采取洒水抑尘+防风抑尘网治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萤石尾矿、铁矿尾矿原料棚为全封闭厂房,原料堆存粉尘采取雾炮洒水抑尘+全封闭原料棚阻隔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原料上料粉尘:萤石废石、铁矿废石上料粉尘采取上料口三面封闭+喷淋装置洒水抑尘+全封闭皮带降尘后无组织排放;萤石尾矿、铁矿尾矿上料口置于原料棚中,上料粉尘通过采取雾炮洒水抑尘+全封密闭皮带+全封闭原料棚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破碎筛分粉尘:破碎、筛分设备均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在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被收集到的粉尘采取雾炮器洒水抑尘+全封闭破碎间阻隔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包装粉尘:萤石精粉、铁精粉产品经压滤后含水率较高,包装过程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包装粉尘经全封闭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尾矿堆存粉尘:本项目选萤石精粉、选铁精粉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存储于全封闭尾矿棚内,尾矿堆存粉尘采取雾炮洒水抑尘+全封闭尾矿棚阻隔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产品堆存粉尘:本项目萤石精粉、铁精粉产品经袋装后存储于全封闭成品库中,产品含水率高且为袋装,产品堆存粉尘全封闭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运输扬尘:本项目物料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车辆行驶道路硬化、定时清扫道路粉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洒水降尘等治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表 * 现有和**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道路洒水、原料堆场洒水、原料棚洒水、破碎间洒水、尾矿棚洒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最终进入达茂旗中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茂旗百灵庙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 *、噪声: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尾矿、除尘灰、原料废包装、废钢球、循环水池污泥、化验废液、化验室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循环水池污泥、尾矿暂存于尾款棚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原料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钢球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由相关厂家收购。化验废液、化验室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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