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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富山派出所新建项目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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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派出所**项目地块位于**省******富山乡抚**路以北,规划路以东。地块东侧为水田旱地,南侧为水田旱地,西侧为富山中学新校区,北侧为水田旱地。地块红线总面积为****.*平方米(*.**亩)。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 经现场访谈、踏勘并结合卫星历史影像图得知,地块自****年至****年一直为水田和沟渠,****年地块内部北侧出现了林地,此后至今一直为水田、沟渠和林地。根据***自然**和规划局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水田、沟渠、林地等。根据***富山乡人民政府规划,地块后期作为富山派出所建设使用,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行政办公用地(A*),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评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同时为了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便于地块后期安全利用,***富山乡人民政府委托**宏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宏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年*月开展本地块的第一阶段的调查,于****年*月**日编制完成《***富山派出所**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调查起止时间: ****年*月**日:进行现场踏勘及现场快筛; ****年*月**日:进行人员访谈; ****年*月*日:进行资料收集; ****年*月**日:编制完成本调查报告。 地块历史及现状: 地块自****年至****年一直为水田和沟渠,****年地块内部北侧出现了林地,此后至今一直为水田、沟渠和林地。 相邻地块使用情况: 地块周边***m范围内主要有:村庄、学校、地表水等。 潜在污染源情况: 经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调查分析,地块历史上和当前均不存在污染源,相邻地块无潜在污染源。 人员访谈情况: 对地块后期使用权人、地块周边居民、自然**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人员访谈,均表示地块历史上未存在过生产行为,存在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现场快速测**果: 通过利用XRF、PID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快速测定,测**果均未超过相应筛选限值。 调查结论: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上和当前均不存在污染源,相邻地块无潜在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建议: 在下一阶段的土地开发利用阶段,相关开发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规范施工。一旦发生由外来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的意外泄露等原因而形成的局部污染,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报名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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