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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黄冈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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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别山电厂三期*×****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配套专用铁路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的与意义 该项目已纳入**省铁路网中长期布局规划,以服务**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运输需求为主。**该项目对提高电厂铁路运输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积极作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项目代码:****-******-**-**-****** 项目法人:**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专用线; 正线数目:单线; 设计速度:**km/h; 限制坡度:*‰; 最小曲线半径:***米; 牵引种类:内燃牵引; 机车类型:DF系列机车; 牵引质量:****吨; 到发线有效长:****米; 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研究年度:初期****年,近期****年,远期****年。 三、建设方案及主要工程内容 该项目位于**省******馆驿镇,为**大别山电厂三期的配套工程。本项目与既有电厂专用铁路在正线区间接轨,在电厂装卸站新增*条重车线、*条空车线、*条机场走行线,均平行布置于电厂一、二期装卸场西北侧,线路铺轨长度约*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场、轨道、路基、桥涵、机务、车辆、机械、通信信号、信息、电力、房建、给排水、暖通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工期**个月。 四、建设资金及筹措渠道 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由项目法人自筹,资本金以外资金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 项目由**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运营模式由**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主选择。 六、核准该项目的相关文件 ***自然**和规划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和《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铁路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项目审核意见的函》(武铁监管二函〔****〕**号)等。 七、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请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节约型铁路的要求,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保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四)请***交通运输局**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规范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八、核准文件有效期限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号文的规定依法处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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