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氯化废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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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氯化废盐**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年修订版)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文件要求,现将“攀钢集团(***)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氯化废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攀钢集团(***)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氯化废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攀钢集团(***)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单位:攀钢集团(***)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攀钢集团(***)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劳动定员:员工在公司内调配,全厂不新增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时间***天,四班二倒,连续工作制。 二、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范围与其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生活办公辅助用房、环保工程等。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情况、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项目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项目环境管理情况等。 三、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见验收监测报告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单位:李工*********** *、建设单位:彭工*********** 建设单位:攀钢集团(***)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 备注: 附件*:*-氯化废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验收护意见.pdf 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附件*:*-攀钢集团(***)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氯化废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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