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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雁山区雁山中路16号雁山新城项目6C栋3层41号商铺(现状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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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在**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w.*******.courtList.***.Q*dgfm,户名:***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中路**号****项目*C栋*层**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中路**号****项目*C栋*层**号商铺(现状拍卖) 标的物详情:该标的位于********中路**号****项目*C栋*层**号,所在层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铺。该房有查封。 提示:该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书,能否办理产权证书,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请意向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拍卖人对拍品不做任何过户办证承诺。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的帐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须委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与本次竞拍,不参与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次拍卖竞价开始*日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提出异议的,应于本次拍卖竞价开始**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视为已通知。 六、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普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品公告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统一接受看样服务。统一看样时间暂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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